西安市蓝天公寓等6个保租房项目报名条件
1.申请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在申请项目所在辖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私有住房、公有住房、房改房、拆迁安置房等实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
3.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保障性住房、人才安居房及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等政策性住房保障,或当前已退出以上保障的。
保障性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包含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
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和审核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6年9月3日—2026年9月5日
报名步骤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保障性租赁住房服务平台或通过“i西安”APP选择意向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填报申请人信息、上传申请资料后提交申请;也可前往项目现场,由运营单位协助操作报名。
“i西安”报名指南
第一步
下载“i西安”
扫描下方二维码或在应用商城搜索“i西安”完成下载。

注册并登录“i西安”
点击【我的】完成注册、登录并实名、实人认证。


第二步
点击服务入口,完成业务办理
在首页点击【住房保障】进入办理页面,点击服务平台—【保障性租赁住房】,进入西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服务平台。


选择“保障性租赁住房集中式房源”,浏览集中式项目信息。选中需要申请的集中式房源项目,点击【意向申请】按钮进行意向申请。


勾选“我已阅读并知悉《西安市保租房报名须知》”的按钮,点击【下一步】按钮。

进入“申报信息”填写页面后,个人信息会根据登录人的信息自动回填。需要选择“家庭关系”。如需添加家庭各成员,则点击【添加成员】按钮,录入家庭成员信息。信息全部录入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进入“上传图片”页面,其中申请人身份证件与申请人住房情况为必传内容。点击【+】添加要件图片,上传完图片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申请信息会提交成功。

申请提交后自动跳转至“我的申请—保租房申请(集中式)”页面,展示集中式保租房意向申请信息。

第三步
撤销申请
在“我的申请”中进入“保租房申请(集中式)”页面,点击【撤销申请】按钮即可撤销集中式保租房的申请,点击【确认】按钮,则撤销成功撤销后,案件为已作废状态。


